參照國際海事組織(IMO)為《海上人命安全公約》有關載貨集裝箱重量驗證修正案,該修正案要求所有托運人必須為載貨集裝箱在交付船舶運輸前應當對其重量進行驗證
參照國際海事組織(IMO)為《海上人命安全公約》有關載貨集裝箱重量驗證修正案,該修正案要求所有托運人必須為載貨集裝箱在交付船舶運輸前應當對其重量進行驗證,新修正案規例將於2016年7月1日起強制生效。
中聯航運一直致力為使我們的客戶能簡單及便捷地與相關單位對載貨集裝箱重量驗證操作順利進行, 並確保您的貨物在SOLAS VGM新公約的規例下能無縫地運作。
下列常見的問題可助您更容易理解新規例以及方便您能管理好您通過中聯航運運送的貨物。
Q1 SOLAS公約修正案(集裝箱重量驗證新規)的內容是什麼?
A1 SOLAS公約是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Safety of Life At Sea 的縮寫,即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公約修正案(集裝箱重量驗證新規)規定:提單上列明的托運人必須在裝船前,獲取裝貨集裝箱的驗證重量(VGM),並負責在截止時間前提供給船長或其代表,以供準備船舶積載計畫時使用。凡無驗證重量 (VGM) 的集裝箱將不安排裝船。
Q2 SOLAS公約修正案(集裝箱重量驗證新規)的執行時間? 是否有寬限期?
A2依據國際海事組織(IMO) 的規定,要求載貨集裝箱在交付船舶運輸前應當對其重量進行驗證,此規例並將於2016年7月1日起強制生效。截止目前,相應機構未出臺關於寬限期的規定。如果地方法規有相應凡的修訂, 我們會及時告知客戶。中聯航運會遵循國際海事組織(IMO) 的要求,從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載貨貨櫃總重驗證新規」VGM並適用於全球各收貨點。
Q3 SOLAS公約修正案(集裝箱重量驗證新規)規定的提交VGM的責任方?
A3新規規定由提單上顯示的托運人(或其委託的協力廠商)負責遞交VGM資料,並由托運人承擔所有責任。
Q4 沒有VGM的載貨貨櫃可以裝上船嗎?
A4 沒有VGM的貨櫃或是在截止時間後才申報VGM的貨櫃,依SOLAS公約規定都不得裝上船。請嚴格遵守SOLAS公約的規定,沒有在指定截止時間內提供VGM的貨櫃將不得裝上船,因此產生的任何費用、風險及責任等,都必須由托運人負擔。
Q5 SOLAS公約修正案(集裝箱重量驗證新規)的VGM稱重方法?
A5 根據《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提供的兩種稱重方法:
方法1:整體稱重法
在完成集裝箱裝箱和封條後,托運人可以自行或委託協力廠商對載貨集裝箱進行稱重: 用經過校驗和認證的設備對載貨集裝箱進行整體稱重。
方法2:累加計算法
托運人可以自行或委託協力廠商用經過裝箱所在國家主管機關認可的稱重方法對集裝箱內所有包裝和貨物(包括集裝箱內的託盤、襯墊和其他包裝及系固材料)進行稱重,並將這些重量與集裝箱的皮重相加。
Q6 如何查詢集裝箱的皮重?
A6 在每個集裝箱的門板(或其他位置)會標明集裝箱的皮重。
Q7 VGM提交截止時間?
A7 由於不同港口的工作流程存在差異,每個港口當地的實際情況會有不同的規定,具體以當地業務發佈資訊為准,聯繫方式見附表。
Q8 是否接受單獨或連同其他檔一起申報VGM?申報後是否可以修改?
A8 可以接受單獨或連同其他檔一起申報VGM,申報後在指定截止時間前都可以修改,但若因此產生的任何費用、風險及責任等,都必須由托運人承擔。我司完成配載船圖後,VGM將不能修改。(具體時間將以當地代理確認為准)
Q9 托運人可以委託協力廠商向船公司申報VGM嗎?
A9 可以。托運人可以自行申報也可以委託協力廠商申報,但要求托運人與提供此服務的協力廠商簽訂相關的書面授權書。
Q10 VGM的資料傳送方式為何?
A10 VGM 的傳送方式為「托運人→運送人→碼頭」。
Q11 中聯航運VGM的申報方式、格式、內容
A11 中聯航運接受VGM申報的方式有下列兩種:
(1) 電子資料交換(Standard EDI : VERMAS, IFTMIN, 304 )。
(2) 電子郵件提交
(3) 紙本文件
每個港口當地的實際情況會有不同的規定,具體以當地業務發佈資訊為准。
Q12 關於VGM申報的具體內容?
A12 應當至少包括:
(1) 訂艙號碼;
(2) 貨櫃號碼;
(3) 貨櫃驗證總重;
(4) 重量單位( 公制:公斤/ 英制:英磅) ;
(5) 貨櫃總重驗證方法( 有方法一或方法二) ;
(6) 簽名( 責任方) ;
(7) 貨櫃總重驗證聯絡人姓名和電子郵件/ 電話(責任方) 。
Q13 當發現貨櫃的實際重量和申報的VGM不同時,會如何處理?
A13 運送人沒有義務去確認托運人申報的VGM是否正確,當因故發現有貨櫃申報的VGM,和實際重量有差異時,運送人有權要求托運人重新提供VGM或是拒收該貨櫃。因此可能產生任何費用、風險及責任等,都必須由托運人負擔。
Q14 載貨貨櫃交付給港口碼頭設施之前所獲得的驗證總重與碼頭設施過磅所獲得的該貨櫃驗證總重之間如有任何差異,應以何為主?
A14 應以港口碼頭設施獲得的最後驗證總重為主。
Q15 VGM可接受的誤差範圍是多少?
A15 托運人所提供的經驗證重量與海事管理機構、承運船舶、承運人或碼頭經營人獲得的該集裝箱經驗證的重量間的誤差範圍不得超過±5%或1噸(兩者取其小的)
Q16 VGM與提單上列出的毛重,二者有何差異?提單上是否要顯示VGM ?
A16 提單上列出的毛重是指貨物總重量,而VGM是指包含貨櫃皮重、貨重、包裝材料等經過核實的裝貨貨櫃總重量,二者適用範圍不同,提供的目的也不同。貨物毛重主要是商業貿易用,是為了清關、製作提單等,而 VGM是做為船舶配載計畫用,不需要顯示在載貨證券(提單) 上。
Q17 如果發現VGM超過貨櫃標示安全載重時,應如何處理?
A17 每只貨櫃出廠時,在右側門板有標示貨櫃空重、總重資料,若超過標示總重即使有申報正確的VGM也不得裝上船。
Q18 中轉的載貨集裝箱需要提供VGM 資訊嗎?
A18 需要。只有提供了VGM 資訊的載貨集裝箱才能被允許中轉裝船。如果客戶已經在裝貨港提供VGM資訊,該載貨集裝箱無需在中轉港稱重,船公司會負責將VGM傳送給中轉港。
Q19 中聯航運是否提供過磅服務?
A19 由於SOLAS公約規定,提供VGM責任由托運人負擔,因此建議客戶在提交貨櫃之前能事先取得 VGM,中聯航運暫不提供過磅服務。
Q20 碼頭是否提供稱重服務?
A20 各個碼頭具體要求和操作流程有所不同。詳情請諮詢當地客戶服務代表。
Q21 如何獲取VGM的進一步的資訊?
A21
SOLAS規定和國際海事組織對於載貨集裝箱經驗證重量參考:
http://www.worldshipping.org/industry-issues/safety/cargo-weight
國際海事組織/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規範的貨物運輸標準包裝代碼(CTU代碼)參考:
http://www.worldshipping.org/industry-issues/safety/containers
各國當地的要求、法規細節參考: http://www.worldshipping.org/industry-issues/safety/global-container-weight-verification-rule-effective-july-1-2016
有關”載貨集裝箱重量驗證”規定明細仍由中國交通運輸部審議中。我們將及時告知最新進展。如果有任何更新,我們也將後續發佈。
如果您有關於VGM的任何問題,歡迎聯繫當地客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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